台灣商業軟體聯盟發布新聞

企業軟體導正專案9/30結束 接獲近400通檢舉電話 10月起展開行動

由8月16日展開,為期45天的企業軟體導正宣傳活動- 「2004企業軟體導正專案」已於9月30日結束,台灣商業軟體聯盟(BSA)表示,45天宣導期間檢舉專線已接獲近400通電話,並掌握部份有效檢舉名單,十月起將聯合檢、警、調相關單位展開行動,企業應儘速對公司內部的軟體資產進行清查,以避免法律風險。

為了擴大企業非法軟體查緝的工作,商業軟體聯盟今年與法務部、內政部警政署、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合作,提出「2004企業軟體導正專案」,並於8月16日至9月30日之間,特別提供45天宣導期內的高額檢舉獎金方案,期望能夠引發各方正義人士,踴躍挺身糾舉使用非法軟體的企業,檢舉人可獲得由2000元至最高100萬元的檢舉獎金。台灣商業軟體聯盟主席宋紅媞表示:「今年的宣導期間檢舉狀況非常踴躍,我們已經鎖定部分業者,並妥善蒐集相關檢舉資料,即將提供檢舉資料給檢調單位,進一步對違法企業進行查緝與法律告訴」。

宋紅媞進一步指出:「今年的檢舉狀況,雖仍集中在企業內部軟體使用授權不足、甚至使用大補帖為公司灌裝軟體,但也有不少案件是檢舉電腦組裝業者買硬體送軟體、甚至為客戶灌裝非法軟體並做為有價服務的情形。被檢舉企業所分布的區域北、中、南都有,台灣商業軟體聯盟將針對其中情節較為重大者優先處理。」

台灣商業軟體聯盟再次提醒企業,電腦軟體是受中華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,未經授權重製及非法散佈電腦軟體均構成刑事犯罪,違法者將受刑罰及民事責任之制裁。企業若非法拷貝電腦程式,嚴重的侵害行為,例如意圖營利而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。未經授權而重製電腦軟體著作或以散佈非法軟體為常業者,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,違法者同時亦須面臨最高新台幣三百萬元之罰金。

使用非法軟體將為企業帶來法律、商譽甚至資訊安全的高度風險,因此對於軟體版權仍有疑慮的企業,最好儘速完成版權清查及合法升級的動作,以避免宣導期結束後必須面對法律訴訟困擾。一般而言,除了在著作權法規定的範圍內製作備用存檔外,未經軟體發行公司之書面同意,購買一套軟體而載入一台以上之電腦,或非法出租、拷貝或散佈軟體或軟體使用手冊均屬侵害著作權之違法行為。

台灣商業軟體聯盟表示,企業軟體導正專案宣導期過後,民眾或企業員工仍可透過0800-051-498專線,或透過BSA網站(www.bsa.org.tw/report_1.html)直接進行線上檢舉,檢舉獎金最高為新台幣30萬元。

關於台灣商業軟體聯盟

商業軟體聯盟(BSA)以推動全球電腦軟體、硬體與電子商務技術之持續成長為宗旨,BSA目前在台灣的會員包括:奧多比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、台灣安捷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美商蘋果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、台灣歐特克股份有限公司、美商賓特利系統股份有限公司、希馬頓科技有限公司(Cimatron台灣分公司)、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、美商慧�硐鷎鼓悒鬫陪迨膝q台灣分公司、PTC參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思愛普軟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(SAP 臺灣分公司)、台灣賽門鐵克股份有限公司、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、趨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Avid、Borland、UGS、Internet Security Systems、Macromedia、Mastercam(欣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)、McAfee、SolidWorks、Sybase以及VERITAS Software